核辐射监测是为了评估放射性污染程度、避免放射性物质污染扩散和防止公众受到核辐射而进行的放射性测量及对测量结果的分析和解释。按照监测对象可分为①场所监测,即对受到放射性物质污染区域所作的监测,包括空气γ剂量率、α-β表面污染等监测项目;②个人监测,即对放射性职业人员或公众作内照射和外照射的剂量监测,还包括对衣物是否受到放射性沾染进行的放射性监测;③污染源监测,即对核设施、铀矿山等电离辐射源单位正常运行期间环境中的辐射水平以及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所进行的定期测量。④环境监测,包括大气环境(气溶胶、沉降物、雨水等)、水体(江河流域、海洋、地表水和居民用水等)、土壤、生物(陆地生物、海洋生物和指示性生物等)的监测。